南宫28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的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拟以公告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2.7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400,000.00 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专注于利用废弃油脂资源生产生物柴油及生物基材料,实现了废弃油脂资源化高效利用,公司产能不断发展壮大,成就了我国可再生清洁能源生物柴油和生物基材料可持续产业的健康发展。
生物柴油是国际上公认的可再生零碳清洁能源,主要用于动力燃料和生物基材料领域。公司的生物柴油根据碳链、冷凝点、色号等依次划分为 2#、3#和 4#。其中 2#产品根据客户对含硫量、冷凝点、碘值、色泽等指标的不同要求,主要销往欧洲市场,部分销往国内增塑剂市场和燃料市场;3#产品主要销往环保型增塑剂或工业锅炉燃料市场;4#产品主要作为公司的锅炉燃料自用和部分销往工业锅炉、船舶燃料市场。
生物酯增塑剂是以中短链饱和占比较高的生物柴油深加工的一种无毒、环保、可降解的新型塑料增塑剂,主要用于PVC 制品、塑胶跑道等环保要求较高的领域,由于其不含芳烃类化合物,已逐步在环保健康制品领域得到青睐。
工业甘油是由生物柴油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进一步加工而来,属于企业提高废弃油脂综合利用,实现生产过程减排,以及提高企业盈利水平的深加工产品。工业甘油客户多样,产品用途广泛,如作为化学中间体用于涂料、树脂、造纸、制革等以及汽车防冻剂等。
环保型醇酸树脂是由公司自产的长链不饱和占比较高的生物柴油或高碘值废弃油脂与副产物提炼的工业甘油深加工而成,可用于各种油漆的生产,是油漆行业的主要成膜基料,其中水性醇酸树脂以水为溶媒,在制漆、刷漆、喷漆过程可大大减少对有机溶剂的使用和减少 VOC 的排放,随着我国环保意识的增强,水性醇酸树脂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公司原材料采购包括废弃油脂、甲醇和辅料的采购。由公司供应部、国际贸易部制订年度采购计划,根据订单情况结合生产计划,采用市场化定价方式购买废弃油脂,主要以供应商送货上门为主,部分由公司上门自提,待货到检验合格后及时付款。
公司已经构建了稳定、规范的废弃油脂采购体系和覆盖全国及东南亚地区的采购渠道,并与众多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互信关系,实现了原料的稳定供应及合理成本采购。
公司主要生产生物柴油、工业甘油、生物酯增塑剂和环保型醇酸树脂四种产品,均为规模批量自主生产。由管理层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能力下达年度生产销售计划,生产部门根据全年任务分解和每月销售计划组织生产。
(1)生物柴油客户以直销为主,部分为贸易商,主要以出口业务为主;出口业务以即期信用证、电汇方式结算,国内业务以方式结算为主。报告期内,公司生物柴油产品除客户直接在国内港口自提货物外,开始通过荷兰子公司在欧洲建设自主销售网络,与当地新老终端用户建立深度合作关系。
公司核心技术主要为自主研发,同时注重与外部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合作与交流,开展专项技术攻关,进一步提升公司创新能力。
公司以废弃油脂为原料进行产品生产加工,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主要产品生物柴油为生物质能源,归类于可再生新能源产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C25)”大类下的“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C2541)”子类;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C42)”。
随着全球大部分国家和地区从依赖化石能源逐步向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以生物柴油为主要代表的生物质能源,与太阳能、风能在可持续能源的连续性和可再生性方面相比具有明显优势,在各国脱碳路径中扮演的角色愈加重要。
生物柴油是典型的“绿色能源”,具有原料来源广泛且可再生、燃烧性能好、环保效果显著等特性。大力发展生物柴油,对推进能源替代、实现碳减排和保障能源安全方面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现阶段,生物柴油主要是作为清洁能源应用于道路交通领域。欧盟是全球最大生物柴油消费市场和进口区域,其次是美国。国外已经陆续推广生物柴油在航运、航空、发电领域的使用。
受国家“不能与人争粮”的粮食战略限制,我国生物柴业是以生产生活产生的废弃油脂资源为原料生产生物柴油,主要出口欧洲市场。在国内主要用于环保型增塑剂或用于车用燃料、锅炉燃料,其中生物基增塑剂是国内最主要的应用领域。
在我国“3060”双碳战略目标背景下,国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提出“大力发展非粮生物质液体燃料。支持生物柴油、生物航空煤油等领域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使用”。国家《“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中提到要积极推进生物柴油等生物能源的应用,推动化石能源向绿色低碳可再生能源转型,并强调“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生物柴油推广试点,推进生物航空燃料示范应用”。国家能源局2023年11月13日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并于2024年3月公示全国22个开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单位的名单,探索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路径、政策体系,逐步形成示范效应和规模效应。国内的生物柴油市场有望出现加速发展态势,也为生物柴业带来更多发展契机。
生物柴油按原料来源可分为以可食用的生物质资源(如菜籽油、大豆油、棕榈油等为原料)生产的生物柴油、以非粮的生物质资源(如废油脂、木本油料植物等为原料)生产的生物柴油和以微藻等生物质资源生产的生物柴油;按工艺技术可分为酯基生物柴油和烃基生物柴油。
近几年,生物柴业发展迅速,技术创新和产业应用主要是围绕废油脂纯化、提高转酯率和高标准产品收得率、节能减排、开发烃基生物柴油等进行研发,以微藻为原料生产生物柴油的技术尚未有产业化的案例。
国外发展生物柴油制备技术路线,主要是以植物油为原料,采用酯交换技术生产生物柴油;我国主要以废油脂为原料生产生物柴油,普遍采用的工艺为预酯化或脱脂肪酸后酯交换技术、催化甲酯化技术生产酯基生物柴油(FAME)。酯基生物柴油是生物柴油市场的主流,其成份为碳氢氧化合物,在与化石柴油掺混使用时,润滑性更出色,助燃性更好,推广经济成本低。
相较酯基生物柴油,烃基生物柴油是通过加氢脱氧、异构化技术生产的烷烃类生物燃料,其分子结构与化石柴油更相近,十六烷值较高,且通过深度异构化可以生产出生物航煤(SAF)。
欧美地区生物柴油主要以菜籽油、大豆油为原料生产,质量标准是根据植物油基础而制定,产品对硫、磷、酸值、甘油酯、多元不饱和脂肪酸甲酯、氧化安定性等指标有严格要求。而废油脂来源于餐厅、食品厂、榨油厂等,油脂在前道的使用过程中基本都经过高温烹饪或酸败,部分油脂会出现分解和断链,且原料来源的环境南宫28、包装、运输过程都会出现被其它有机物污染,因此杂质含量多,提纯技术难度大,生产过程涉及可逆反应、催化剂寿命、各种废油脂对工艺的适应性等条件,要实现其高转化率和高品质生物柴油得率,都需要各项技术的攻关和长期技术的积累。
公司是国内第一家从事废弃油脂制备生物柴油的技术研发并率先实现工业化生产的企业,也是目前国内产销量和出口量最大的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并逐步形成以生物柴油为主,衍生深加工生物基材料的“生物质能化一体化”的产业布局,产品链不断丰富,产品附加值和废弃油脂的综合利用率不断增加。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福建省创新型示范企业、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子公司厦门卓越、福建致尚、卓越生物基均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公司专注于以废弃油脂资源生产生物柴油及生物基材料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和开发,拥有独立的研发机构和技术团队南宫28,具备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是具有产品技术自主研发及产业化应用能力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南宫28,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平台,相继承担了“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国家火炬计划”、国家“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国家重大专项研究等多个生物柴油应用技术科研项目,并取得大量科技成果;公司围绕“生物质能化一体化”进行技术研发和产业布局,积极打造全生命周期低碳绿色产业生态链。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酯基生物柴油生产工艺、推进烃基生物柴油的应用开发;连续多年位列国内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出口量第一,拥有的专利授权数量位居行业前列,对已掌握的产业化、规模化生物柴油连续法生产技术工艺进行进一步优化创新,使废油脂转酯化率达到 99%,达到世界先进标准的高品质生物柴油得率超过90%。
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全球广泛共识,生物柴油产业所面临的政策环境和发展条件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成为绿色发展的重点关注领域,目前主要应用于道路交通领域,航海、航空领域开始逐步推广。
国际海事组织(IMO)推出的“船舶温室气体(GHG)减排战略”提到,尽快实现国际航运温室气体排放达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新加坡作为全球最大船用燃料加注港,自2022年以来,对船舶生物燃料的需求一直在提升。
欧盟积极推进脱碳的监管议程。2023年9月12日,欧洲议会投票通过RED III的修订,同意将2030年的总体目标调整为可再生能源占欧盟能源消费的42.5%,并努力达到45%;欧洲“海事倡议”提出,到2025年将海运燃料的温室气体排放强度降低2%,到2050年降低达80%;欧盟于2023年5月将航运纳入ETS 体系,要求2024 年起进入欧洲港口的船舶使用生物柴油等清洁燃料;2023年10月,欧洲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开始生效,其中2023年至2026年为过渡期,从2027年开始全面征收“碳关税”。届时国际碳市场和碳定价机制的联动效应或将逐步显现,将进一步提升以废弃油脂原料制备的生物柴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的分析,到2050年,航空领域65%的减排将通过使用生物航煤来实现。欧洲、美国、新加坡和中国都推出了生物航煤目标。与此同时,在法国、英国等西欧国家,生物柴油用于发电正在加速发展。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81,172.19万元,较上年下降35.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861.08万元,较上年下降82.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805.56万元,较上年下降77.45%;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 306,635.63万元,同比增长2.7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268,025.56万元,较上年下降3.72%。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计划财务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事宜。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拟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应为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计划财务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事宜。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仍会受到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控制度办理相关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南宫28,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审计部为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理财投资,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新增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1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93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8,7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700.3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89.62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44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3,5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用于新增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10,000.00万元超募资金,利用现有的土地和已建成的生物柴油配套设施,新增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生产线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超募资金用于烃基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剩余超募资金34,918.73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烃基生物柴油生产线”,不足部分通过自筹或者自有资金解决。根据上述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新增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生产线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止2024年3月31日,本次拟申请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不包含公司尚未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项账户于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此外,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一定收益,形成了部分资金节余。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新增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将前述两个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届时公司将办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新增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南宫28,同意对“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新增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新增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